《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背景材料
(2015年6月5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并上报国务院审定。6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陆续出台了大量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推动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政策缺乏系统性,落地性较差。截至目前,各部门、各省(区、市)已陆续出台支持创业、创新、就业的政策措施共1997条。其中,十八大以来,以部门名义出台的有119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7个创业创新相对活跃城市出台的有129条。总体来看,政策交叉重复多,缺乏顶层设计,有的政策可操作性、落地性较差,改革性举措少;一些政策执行程序繁杂,传导时间较长;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出台的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联动。
(二)创业融资供给不足。创业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规模小,难以满足创业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国有资本对创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创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以创业需求为导向的政策发布、中介服务等系统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宣传和解释不及时、不到位。
(四)创业孵化水平较低。据初步统计,我国共有16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但创业增值服务严重不足;一些新型孵化器普遍盈利模式不清晰,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文件起草工作组,并组织专家系统分析研究,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征求各部门、各地方意见,形成了《意见》。
二、《意见》的定位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必须立足全局、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尊重创业创新规律。通过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实现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为此,《意见》定位为“一条主线”、“两个统筹”和“四个立足”。“一条主线”就是要确保政策措施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加快政策执行传导进程。“两个统筹”就是要统筹做好已出台与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衔接和协同,统筹推进高端人才创业与“草根”创业。“四个立足”:一是立足改革创新,实现“放”与“扶”相结合;二是立足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三是立足创业需求导向,推动创业、创新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四是立足加强执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重点是统筹建立推动创业、创新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的普惠性政策措施,形成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联动和政策合力。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机制,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意见》共包括三大部分,11个领域,30个方面,96条政策措施。第一部分,阐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第二部分,从8个领域、27个方面研究提出93条普惠政策措施。第三部分,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加强政策督查落实等3条保障措施。
(一)关于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系统阐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提出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坚持开放合作、推动模式创新。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让千千万万个创业者活跃起来。
(二)关于政策举措
《意见》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搞活金融市场、扩大创业投资、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创新平台、激发创造活力、拓展城乡创业渠道等8个领域,提出了27个方面、93条具体政策措施。
1.在“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方面。包括: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等4个方面。这些举措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创业创新市场环境问题,从破除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障碍入手,努力营造适应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
2.在“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方面。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在总结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环境的鼓励和引导,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促进支持作用等,使所有创业创新者享受到更加普惠性的财税政策支持。
3.在“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方面。包括:优化资本市场、创新银行支持方式、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缓解创业创新者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强金融市场服务创业创新的功能,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更加低成本、便利化的金融服务。
4.在“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方面。包括: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实施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等4个方面。这些举措强调通过大力发展对创业创新最具引导带动作用的创业投资,形成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良性循环。
5.在“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方面。包括: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研究探索创业券和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4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推动形成服务创业的市场业态,通过市场方式对创业全链条的支持,实现创业服务资本化、产业化,引导更多资源服务创业创新。
6.在“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方面。包括: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明确政府在创业支撑领域应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工合作、共同打造支撑平台的良好局面。
7.在“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方面。包括:支持科研人员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针对创新型人才的创业需求,从激发创造活力的角度,提出更有效、更具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
8.在“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包括: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针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城市就业困难人群的创业需求,从拓展城乡创业渠道的角度,提出配套支持政策。
(三)关于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加强政策执行督导,通过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实实在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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